星期三, 6月 17, 2020

探人隱私 被精怪斥責



【口業如山 莫揭人隱私】

在清代紀曉嵐的《閱微草堂筆記》卷十的〈如是我聞〉中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。


【探人隱私 被精怪斥責】
滄州有一姓蔡的瞎子,每次半夜經過南山樓的樓下,就有一老先生邀請他彈唱對飲。漸漸熟識後,也偶而到蔡家共飲。他自稱姓蒲,江西人,因為賣瓷器到滄州來。
後來才發覺他不是人,而是山間的精怪所化,然而因為相談契合,也不忌諱。有一天,有位鄉人因為涉及邪淫致牽連訴訟。大眾議論紛紛,有人說確有其事;有人說此人清白,全屬誣陷。偶而與此精怪論及此事,問說:
“你既通靈,必定知道其中的真情,何不說來聽聽。”
此“人”聽了十分生氣地說:“我輩修道之人,豈可干預、探聽人家的隱私?一般說來,房間是秘密之地,即使男女在其中幽會、見面,外人實在難以瞭解其中正邪的真情。因此一般人每每只是從中猜測,嫌疑而已,何能真知內情?然而往往一犬吠影,百犬吠聲,全憑想像杜撰以互相謠傳。
“再說,果真確有邪淫之事,又何關外人之事呢?然而一般人不知道只因逞一時之快口,就已造成他人子孫數代的羞恥。這就已經傷了天地間的和氣,而招鬼神的降禍。
而且,將一些杯弓蛇影,恍惚無憑的謠言加以誇張、添醋,講得如同目睹一般,使被說的人氣憤得忍耐不下,致抑鬱難言,終而含冤畢命。他這口怨毒之氣歷劫難消,豈會沒有索報之日?只恐來日刀山劍樹有自己的一份。
“你一向純樸實在,聽到這樣的謠言應當為人掩飾才是,竟然還去推求真象。你有何目的呢?難道失明之報不夠,還想下犁舌地獄嗎?”
說完,杯子一丟,就失去蹤跡。蔡先生十分愧悔,就自批其頰,自此時常將以上的話轉述,以告誡他人。
在《佛說四十二章經》中也提到: 修道可別像磨坊裡的牛,竟日地依磨繞行,繞了千百趟,依舊不離原處。如果心不在道德,就是整天跑道場,忙得團團轉,也是枉然。
若能在心地上用功夫,當就與道相應,又何必在外表上裝模作樣?”能在心地上用功夫,想必就是一入佛門,就不敢行出十惡,身口意都保持得很清淨吧!
如能真行十善,自然不會像以上故事中的鄉人。而能在面對是非之時,隱人之惡,揚人之善,口出蓮花,知恩知義,敦然一有德君子,而福樂緜長,受人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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