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 談時間管理—作「不急」而「重要」的事
作者:張有恆教授著
根據新一代「個人管理」理論,一般人可把耗費時間的事務,依據「急迫」、「不急」以及「重要」、「不重要」分為四大類,如下表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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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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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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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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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類:
‧危機處理
‧迫在眉睫的事情
‧有期限壓力的計畫
‧臨終關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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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類:
‧防患未然/預防工作
‧教育訓練
‧建立人際關係
‧生涯規劃、休閒
‧充實人生智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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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孝順父母
‧念佛行善
‧弘法利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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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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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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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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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類:
‧不速之客
‧某些電話
‧某些信件與報告
‧某些會議
‧受歡迎的活動
‧應觀眾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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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類:
‧繁瑣的工作
‧某些信件
‧某些電話
‧浪費時間的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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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「急迫」的事情是指必須立即處理,如緊急事件或某些電話,儘管你正在忙別的事,也不得不放下手邊的工作去處理,推延不得。有些急迫的事情,如應觀眾要求高歌一曲,不見得重要,但可能較為討好、受歡迎;至於事情的「重要」性則與目標有關,凡是有價值或有利於人群或實現自己理想的事,就是屬於重要的事。
第一類的事務既急迫而重要,如危機處理、迫在眉睫的事、有期限壓力的計畫、臨終關懷等,人生在世,皆無法避免。一些危機處理專家或有截稿壓力的文字工作者,更是經常與之為伍,然而如果只專注這類危機處理的活動,終有一天會被搞得筋疲力竭,忙於收拾殘局。他們這類人的逃避之道,便是去做一些無關緊要的活動(第四類),至於重要的事務,便被拋諸腦後。
也有些人把大部分時間,浪費在急迫但不重要(第三類)的事務上,誤以為愈急迫就愈重要,其導致的結果往往是被視為巧言令色、輕視目標規劃,人際關係浮泛,缺乏自制力,容易怪罪別人。
吾人若只重視第三、四類事務,則由於不知事情的輕重緩急,其結果可能導致工作全無責任感,容易把事情搞砸,甚至工作不保,要依賴他人或社會機構維生,所擁有的並非有意義與負責任的人生。因此,我們要懂得捨棄這兩類(第三、四類)無關緊要的事,同時對第一類的要務,也要儘量節制,以投注更多的時間,從事「重要」但眼前尚「不急」的事務(第二類),才是個人時間管理之鑰。
至於第二類的事務,以世間法而言,則包括防患未然的預防工作、教育訓練及平時廣結善緣,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,並從事必要的休閒活動等。
在此可舉一個故事,來說明此類工作的重要。在漢書曾記載古時候,有一戶富有的人家興建大宅院,在完工的廚房附近貯存很多燒火的薪木,同時煙囪(古代稱為「凸」)的方向也與木柴太接近了,所排出的餘燼可能有造成火災之虞。
因此,有一位讀書人見到這種情形後,就勸主人要更改煙囪的方向(即「曲凸」)以及移動薪木的位置(即「徙薪」),哪曉得主人因忙於其他的事,而忽視此事。直到華屋美宅落成那一天,該大戶人家請客,擺出酒席四、五十桌,由於廚師用火不慎煙囪的火花點燃了屋角的柴薪,有上百人在吃酒席當中導致失火,全部的客人都忙著救火,搞得人人「焦頭爛額」。
在滅完火之後,主人特別再設宴款待及感謝這些幫忙救火的貴賓。此時,那位曾經勸主人平時要作預防工作的讀書人,就寫了一付對聯,表達他的感慨:「曲凸徙薪無恩澤,焦頭爛額為上客」。由這個故事可知平時多作防患未然、未雨綢繆等「不急」而「重要」的工作,就能減少許多「急迫」而「重要」之緊急應變事件的發生,這也就是「善戰者無赫赫之功」的道理。
此外,就出世間法而言,第二類的事務包括平時念佛行善、孝順父母、弘法利生,都是屬於「不急」而「重要」的事情,也都是為將來的「生死」預作準備,是絕對不可忽視的大事啊!
總之,真正有效能的人,急所當急,不輕易放過機會,並防患未然,儘管也會有燃眉之急,但總設法降至最低;而真正有智慧的人,則應瞭解到:「生死事大,無常迅速」,「是日已過,命亦隨減」,「但念無常,慎勿放逸」,平時把握時間充實人生智慧,並且努力念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,才是真正優秀的生命時間管理師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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