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5月 15, 2025

指月錄中講了一個真實的故事 (轉貼)

 


-好文分享-

《指月錄》中講了一個真實的故事:宋朝有位法師叫文通慧,他小時候在河南開封府白雲寺當沙彌,負責掌管盥盆等事。一次,有個賣魚的人在寺院的盆里洗手,他見後非常生氣,爭執之中,不慎把他打死了。他因此畏罪逃走,到了五台山的總持寺,在那裡呆了二十年,通過苦修而有所證悟,成了該寺的大方丈。

有一天,他突然跟弟子說:「你們勿動勿言,看老僧了結二十年前的一樁公案。」眾人皆問是什麼事,他回答:「到了中午,自知分曉。」然後就結跏趺坐,一直在那裡等。

等到中午,一位將軍帶著軍隊進入寺院。其中一個小兵看見法師,莫名其妙地特別氣憤,拉弓準備要射他。

法師合掌說:「我已恭候多時了。」

小兵吃驚地問:「我和法師素不相識,何以一見面就嗔心頓起,很想殺你呢?」

法師說:「你是兩世人,自然不記得,我是一世人,怎麼會忘記?欠債還錢,欠命償命,請你下手,不必遲疑。」於是將從前之事告訴了他。

小兵聽後心有所悟,忽然大聲吟偈道:「冤冤相報何時了,劫劫相纏豈偶然?不若與師俱解釋,如今立地往西天。」意即冤冤相報何時才能了,劫劫相纏並非一時偶然,倒不如跟法師化解冤仇,今天我就在此立地而化,往生西方。說完之後,他手持弓箭屹然立化。

文通慧法師下座為他剃髮,更衣入龕。做完以後,索要文房四寶,寫了一首偈頌:「三十三年飄蕩,做了幾番模樣,誰知今日相逢,卻是在前變障。」隨後,他放下筆也坐化了。

從這個公案可以看出,因果業報如影隨形,這是真實不虛的。有些人即生沒做過對不起別人的事,但經常無緣無故遭人陷害、侮辱,這應該都跟前世有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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