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果可畏 衍慈法師
山林猛獸,令人生畏懼,但猛獸只可傷人於一時,不致於誤人心智。誤人心智的,往往是因果,是故說虎雖可畏,因果更可畏。 古時有位通慧禪師,當小沙彌時,有一次去打水,剛好有個賣魚人在身邊經過,一尾魚兒掉進他的水桶中,一個不小心,小沙彌竟把魚兒弄死了!三十年後,當年的小沙彌己成為一寺院的住持。一日,他向其弟子說:「三十年前的一段公案,今日將要了結吧。」弟子不明白,慧通禪師繼續說:「待正午時分便會知曉。」語後即禪坐入定。 是日正午,有一將軍張浚,是個修淨土的念佛人,恰巧經過該寺院,不知什麼原故,性情大變,手持弓箭入內,逕自走入法堂,對著通慧禪師怒目而視。通慧禪師郄笑著說:「你終於來了,我已等你好久啊。」張浚不明所以,只覺與禪師素未謀面,郄想置他於死地。於是通慧禪師就對他細說這一段三十年前的因緣。張浚聽後,大為吃驚,嘆曰:「冤冤相報何時了,劫劫相纏豈偶然;不若與師俱解釋,如今立地往西天。」說罷實時立化,以免來世繼續冤冤相報。通慧禪師見狀,又作了一首偈曰:「三十三年飄蕩,做了幾番模樣;誰知今日相逢,卻是在前變障。」亦隨即坐化。 足見因果之可畏,殺生罪過甚重,是故不可輕生命之微而掉以輕心,因果決無錯漏。有些家庭主婦,但求味鮮,經常買活食而去殺生,不知為了口腹之慾,因果郄在後頭。在因果的法則來說,大家所宰的雞鴨魚等等,說不定趕得及回來投胎作你兒女,所謂無緣不成配偶,無債不成子女,屆時又是冤家一場。 行大善、做大惡的人,畢竟不多,因為一般人都不會不惜一切去行善,也不會隨便去殺人放火,因而認為自己是清白的,沒有犯?,所謂無乃因亦無乃果。但是請勿忽略有些細微之事,我們根本不會放在心上的閒事,也會有因果。大藏經中記載,有一富人,富可敵國,後探其因緣,原來於過去世,曾遇一大修行人在托缽,他真心真意投入缽內一枚銅錢,就是這樣,種下善因,善果就像樹上長出來的果實,這富可敵國之果碩,都歸他所有。 大家可曾打死過蚊子,殺過螞蟻,這些小事,可能都記不起來了,但我們的色身會壞,因果業力的「戶口」郄是永遠保存下來的,所謂「萬般帶不去,唯有業隨身。」就是這個意思,是故大家一定要認識因果,為了實踐佛陀的教化:「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」,應把所有不善的心念斷除,這才是我們生生世世不受苦果的最佳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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